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以来,各地为鼓励生育纷纷采取了延长产假、增设生育奖励假、增加生育津贴的措施。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大家最关注的生育津贴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变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降低
一、国家医保局:未婚已育女性也可申领生育津贴
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提问,我国部分地区在生育津贴发放时,提出了结婚证等前置条件。
对此,国家医保局回应,我国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表示:“只要你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可能地方有一些地方条例规定中,可能把这些相关的要求,设定到这个制度中去。后续我们也在跟踪、督导地方,这个问题不应该成为享受我们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制约条件。”
二、多地降低享受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门槛,缩短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
1、广东省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主要有两点变化:
享受待遇不再受参保满一年期限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对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延长生育津贴领取时间:从生育第二天之后一直到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生育费用的报销。
2、福建省
福州、漳州、三明的所有参保人员,分娩前未连续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即便只连续参保1个月),也可以享受一半的生育津贴待遇。
宁德、泉州地区的参保人员,只有新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不满12个月,才能享受正常职工50%的生育待遇。
莆田、龙岩、南平和平潭的新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缴纳未连续满12个月,只能享受50%的生育医疗报销,没有生育津贴。
福州和莆田分娩前12个月(含当月)生育保险有中断超过3个月以上,补缴后生娃,也可以享受一半的生育待遇。
3、浙江省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缩短了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
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区确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口径与上年度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其中生育津贴待遇缴费未在参保地连续满6个月的,各地可根据实际待其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
二、生育津贴申领方式有变
截止目前,重庆市、河南郑州、浙江省部分城市已经开始了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政策。
一、重庆市:无需申报即可按月领取生育津贴
自2021年4月开始,重庆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在全市首推的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系统正式启用,通过医院、医保信息交互,只要在指定医院使用生育报销生育费用的重庆市高新区参保员工,无需申报即可按月领取生育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免予申报,直接享受生育津贴,最快5个工作日就能享受生育津贴。
二、浙江省衢州市: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于2021年11月打造了“衢州医保无感智办”多场景应用,其中包括生育津贴秒到账服务。
只需医护人员上传产妇诊断数据至医保系统后,系统将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若符合,接下来医护人员将和产妇对接完善相关生产信息。
提交成功后,生育津贴就能立即发放到产妇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整个过程中产妇只需要配合医护人员签署一份《生育津贴申请承诺书》。
三、生育津贴领取金额变多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生育报销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随着2022年医保缴费基数的上调,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也随之上调,对于一部分职场女性而言,生育津贴领取的金额也会随着变多。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先来看一下生育津贴计算的方法: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X 津贴计发天数
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都是按照本人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也就是说,只要你们公司上一年度有一个人的月平均工资上涨,那么平均下来你的能到手的生育津贴也会随之上涨。
就算你们公司时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那你领取的生育津贴也会跟着涨。
四、2022年版生育待遇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的组成生育保险待遇通常分为: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其中,计划生育手术主要是指: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结扎、产后结扎输卵管等。生育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这里的生育医疗费用主要是指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时涉及的医疗费用,这些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女职工在相关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通过医保直接结算即可。
其中:
产前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
分娩阶段:携带医保卡,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未携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部分省市有所差别,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职工在生育时,医保处于在保状态。
特别提醒:
并非所有的产假,都可以申请生育津贴。部分省市有明确规定,奖励假期间职工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
这也就是说,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