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部署做好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布九大措施,具体内容来看:
一、优化信息发布服务
广泛搜集岗位信息,通过窗口经办、网络登记、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摸清各类用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形成招聘需求清单。
充分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街道(乡镇)社区等线下场所,以及招聘网站、微信微博、APP等线上途径发布招聘信息,推动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多点联动发布。
鼓励通过开通招聘大篷车、开展“送岗下乡”活动等方式,向劳动者较集中的地区发布招聘信息。
二、优化招聘组织服务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线下各类招聘活动,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实现“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
合理安排行业、企业、专业招聘场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乡村招聘大集等定向招聘活动,推进企业与劳动者精准对接。
探索开展“即时快招”招聘方式,提供即时发布信息、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快办服务,满足企业和劳动者即时对接需求。
常态化举办线上招聘活动,开设大型专项招聘活动线上专场专区,推广运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招聘对接模式,实现线上招聘活动不停歇。
三、优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强化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动态更新重点企业清单,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提供员工招聘、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等服务。
深化劳务协作机制,扩大劳务协作范围,建立地区间劳务协作联盟,通过互设服务站、共建劳务合作基地等形式,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活动,“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
探索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帮助企业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就近就地调剂本地用工,缓解企业临时用工难题。
四、优化涉企事项办理服务
开展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推进员工招聘、参保缴费、档案转递等事项按统一标准受理、后台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完善就业、社保等涉企事项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标准、申领流程等,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
加快智慧化手段应用,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媒介精准推送招聘用工政策服务信息,推进部门间业务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办,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
五、扩大技能人才供给
结合本地产业定位,梳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引导社会机构开展市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
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为劳动者按需选择技能培训提供便利。
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机构,组织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参加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储备。
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企业对急需紧缺、关键技术人才的需求。
六、加强企业用工指导
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做好岗位需求特征描述和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宣介,引导其理性招聘。
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的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指导企业强化人文关怀,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改善劳动条件,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拓展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增强用工稳定性。
七、加强求职人员引导
积极为求职者推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招聘网站信息,帮助其掌握正规求职途径,筛选适合的岗位信息。
向劳动者客观宣传解读就业形势,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组织参加现场观摩、模拟实践、就业见习等体验式就业活动,帮助其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流程,增进求职者与企业相互了解。
强化优先推荐,“点对点”推荐大龄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到适合的企业应聘求职,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
八、规范企业招聘行为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审查责任,督促其确保信息真实性、合法性。
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消除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九、构建多元主体服务格局
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行业示范作用,强化招聘信息有效性审核,向社会免费提供招聘用工兜底服务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服务。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满足企业高端服务需求。
鼓励社会组织采取政策宣传、需求摸排、专业服务等方式,依法有序提供招聘用工服务。
广泛招募就业服务领域专家、企业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等各领域有一定专长的热心人士,组建企业用工服务志愿团队,提供公益性招聘用工服务。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