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李某自2019年3月13日开始在某汽车修理公司从事喷漆修补作业,公司未与李某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
2020年5月18日,李某患病到市职业病医院住院诊疗。经医院检查诊断,确诊李某患白血病,并结合李某职业史,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个月后,李某因白血病医治无效死亡。李某死亡后,其妻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却说,李某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不归他们管。
那么,公司的说法对吗?
解 析
公司的说法是不对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李某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核查认为,李某在汽车修理公司的生产场所内,用公司提供的原料、设备完成喷漆作业,有证据证明公司按计件形式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表明汽车修理公司与李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业病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证明李某所患白血病为职业病。
因此,李某是可以按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